关键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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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地区 |
全国 |
与乌贼、章鱼、内类等风味物质的关心密切,能改善水产加工等的风味,属于非必要氨基酸,但与体内半胱氨酸的合成有关,并能促进胆汁分泌和吸收,有利于对婴幼儿大脑发育、神经传导、视觉机能的完善、钙的吸收及脂类物质的消化吸收。尤适用于非母乳喂养者,(因母乳中含3.3~6.2mg/100ml,牛乳仅0.7mg/100ml).
:1.GB 14880-94规定用于乳制品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、强化饮料,0.3~0.5g/kg;乳饮料、饮液,0.1~0.5g/kg。
2.GB 2760-2002(g/kg):配制酒0.1~0.5;果冻0.3~0.5;豆奶粉、豆粉,0.3~0.5;豆浆、豆乳,0.06~0.1;儿童口服液4.0~8.0;果汁(果味)型饮料,0.4~0.6;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10~140mg/100g(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);果冻0.3~0.5mg/kg;果汁(果味)型饮料0.4~0.6。
3.FEMA(mg/kg):焙烤制品250;肉制品585;汤类500;小吃食品2100;无醇饮料30;早餐谷物1000;油脂565;干酪630;禽类550;蛋类190;鱼类190;加工蔬菜200;调味品1125;甜沙司、肉羹汤、复水蔬菜375;坚果制品640;代乳品190;代糖品3750;调味香料70000。
主营行业:营养强化剂 |
公司主营:营养强化剂 抗氧化剂,增稠剂 防腐剂,维生素c,l-精氨酸--> |
主营地区:食品厂 啤酒厂饮料厂 |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 |
注册资金:人民币3000000万 |
公司成立时间:2018-11-12 |
经营模式:生产+贸易型 |
最近年检时间:2018年 |
登记机关:丛台区工商局 |
经营范围: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;食品添加剂、饲料添加剂、化妆品的销售**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
公司邮编:056000 |